大陆委托人百分百信任我 2015-11-23

文/《台海》杂志记者 司雯
本文節錄自台海雜誌2015.10.12第112期第52、53、54頁

一次帮助大陆企业成功打赢的“黑心油”官司,让台湾广和两岸法律事务所的当家人蔡文彬,成为了代理大陆赴台诉讼的台籍律师中,最有声望的其中一员。的确。律师执业20多年,且在2001年便接触大陆法律的蔡文彬,对于两岸的司法制度早已烂熟于心。采访中,他也直言不讳地说道:“对台湾律师来说,只要是涉及两岸的官司,程序上我是最熟悉的。因为我是有实务经验的,该怎么做我最了解。”
对两岸司法制度的这份熟悉,让蔡文彬在驾驭赴台官司时显得更为轻松,但这份熟悉,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。“刚接手这类的案子时,我也是什么都不懂,靠的是多年来,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积累经验。”
来大陆从头开始而今案源稳定
2001年,蔡文彬来到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就读博士,第一次开始接触大陆的司法业务。那时候,蔡文彬的设想是以服务台商为主,但做下去后才发现是行不通的。“因为,台商如果要诉讼,也是在大陆法院依照大陆法律去处理,这一块内容我们不能做,另外,在当时,大陆的整个司法形式是,很多情况还是要依靠关系才能处理,这一点,台商的关系比我好,就算台商没办法,也只有大陆的律师可以协助。那时候,我就发现,如果单纯想要为台商服务,其实我们是什么事都做不了的。”蔡文彬说。
在上海打拼了几年后,2010年,蔡文彬来到厦门,刚好碰上陆资赴台开放,一批大陆企业开始相继前往台湾,于是,蔡文彬在多番思考之后,决定以服务赴台或正在与台企合作的陆企为主。“有了这个想法后,很快我就接到了第一个案子。委托人是一家泉州的制衣工厂,将货物卖给一家台湾企业,但后来台湾方面货款没有支付,泉州工厂的诉讼代理律师找我配合做这个案子。之后,这个案子在台湾开庭,最终和解。”
多年的努力,让蔡文彬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案源,在大陆的发展也较为顺风顺水。在他看来,大陆的市场对台籍律师来说,有很大的执业空间,所以也一直跟他的台湾律师朋友建议,可以到大陆来。但相应的人并不多。究其原因,蔡文彬说:“台湾律师想要到大陆执业,还是需要克服一些困难的。首先,考上大陆律师资格的台湾律师,必须现在大陆实习一年,这一年等于是没有任何的薪资收入,其次,当实习过后通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,台籍律师也必须有自己的案源,如果没有,他们在大陆也没有什么收入。也就是说,台籍律师在大陆必须从头开创人脉和业务,这是有困难的。更何况,台籍律师来大陆,单独处理的案子,只能是涉台婚姻诉讼案件,其他的必须要找大陆律师配合,在某一程度上,又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。所以,台籍律师来大陆执业,恐怕先需要投注相对多的成本,又不知最后能否成为一名独立发展的律师。对那些已经在台湾经营律师事务所的人来说,要放弃已有的事业和稳定的收入,跑到大陆从头开始,一般很难做到。”
帮大陆民众到台湾打官司
这一波波的困难,蔡文彬克服了,也有了收获。如今,他手上的涉台案件只多不少,工作行程也排得满满。在蔡文彬现接手的案子中,一般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继承、婚姻这样的民众个人纠纷,一类则是合同问题,债券债务关系这样的企业间纠纷。涉及两岸的继承、婚姻纠纷,常常需要民众到台湾法院提起诉讼,也需要一位台湾律师来帮他们代理这个诉讼。这时候,民众就有两种选择,一种是找关系到台湾找律师,另一个就是找大陆工作的台籍律师。“相比之下,第二种要简便很多。毕竟,委托人不用到台湾去,一些事务,我在大陆就可以跟他沟通。”蔡文彬举例说:“例如现在我手上有个案子,当事人在新疆,他不用经常跑台湾,平时我们可以电话联系,有什么重要的时需要沟通,他也可以来厦门,总归都在大陆跑,也比较方便。”
律师,是一个需要全权代理的职业,全权代理,意味着委托人要给予律师最大的信任。大陆民众要到台湾打官司,要依靠台籍律师,那么这份信任又有多少呢?蔡文彬很直接地表示:“百分百!”为何如此肯定,蔡文彬说:“民众如果对我不信任,他们也不会委任。一旦委任,他们给出的信任度跟对大陆律师是一样的,因为委托人知道,到台湾去,这些事情就只能交给我。而我在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,也会让他们感受到,我是完全站在他们的立场上,为他们争取应得的权益。”
那么,跟大陆的委托人交流,和跟台湾委托人交流,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?对于这个问题,蔡文彬表示,大陆的委托人常常会问,如果案子开始受理了,是否需要动用什么关系。“这时候,我都会跟他们说,不需要。说实话,在台湾,第一,我没关系,第二,也不需要动用关系。当如果有人告诉你需要关系,其实都是在骗你的。甚至有时候,案件的进行可能会拖一点时间,这时,当事人又会担心,是不是对方搞了什么关系。我也要再跟他们解释,这其实是正常的程序,没有掺杂所谓的关系。就我的经验来讲,台湾的法院并不会因为当事人是台湾人或当事人是大陆人,而做出偏袒不公正的判决,一切都是依法处理。”
曾有台籍律师表示,在大陆执业,不仅要懂法律,还要懂政治。对此观点,蔡文彬也不太认同。“我还是尽量去避免这种东西,毕竟,我是一个法律人,我们做事一切以法律为主。在台湾,完全不用担心诉讼时要动用什么关系,我想在大陆,也是一样。现在整个大陆的司法环境改善许多,就算有极个别的案子需要关系,这个也可以由合作的大陆律师去处理,不需要我们。因为大陆律师有比我们更好的管道和方法。”除了个人的民事诉讼,蔡文彬手上还有许多涉及两岸企业的诉讼案件。在处理两岸诉讼中,蔡文彬最被人所熟知的,就是帮助厦门祥顺和公司在“黑心油事件”中,打赢了同台湾大统公司的诉讼案件。
回想这个案子,蔡文彬说:“厦门祥顺和公司在台湾有个代理人,它找大统公司进油都是通过代理人 ,‘黑心油事件’爆发后,代理人建议祥顺和来找我打诉讼官司。于是两方就一起合作。”在案件诉讼期间,大统公司主张说,这些油还有残余价值,就算在大陆没法提炼,也要把油运回台湾。因为台湾法律上有个“恢复原状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,我把损失赔给你,你要把东西还给我。但这个要求祥顺和公司是没办法做的,一来,大陆的海关未必放行,二来,会产生运费问题。这些矛盾,都是蔡文彬在诉讼时,需要去应对的问题。后来大统公司要想和解,只是开出的金额祥顺和无法接受,所以和解没有成功。“最后,我们的诉讼很成功,可遗憾的是,台湾法院对于我们提出的商誉的损失不认同,不支持。对此,我们也已经在台湾提出了上诉。”代理了太多大陆企业在台湾的官司,蔡文彬表示,到目前为止,都很顺利。“有一个原因也是我做熟了,有些手续,文书认证该怎么做,我都会提醒大陆企业,他们按照提示去做,再到台湾提前诉讼时,就没什么困难。”
为弱势群体打官司最受触动
除了代理诉讼,蔡文彬未来的工作重心,还会放在做大陆企业的顾问上。虽然有很大的抱负,但蔡文彬也表示,现在自己还处于起步的阶段,要让更多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认识他,“也是一件很艰难的工作。”蔡文彬说,律师跟一般行业不一样,不能做广告,再加上台湾律师事务所试点只能在厦门和福州,但想要发展,就必须跳脱这个限制范围,走出去,在大陆各个省市打响名号。“但现在还没有太好的方法,只能靠媒体的报道和微信等新媒体手段,让更多的人了解。”除了宣传,蔡文彬介绍,自己还和一些大城市的知名律所合作,这些律所如果有涉台案件,都会找过来寻求合作。“不管手段再多,我都是只能被动的等,希望接下来可以主动出击。毕竟,我来厦门已经快6年了,原有的限制一直没变过,我觉得接下来大陆可以进一步开放,让台籍律师更好地走出去,不用局限在两个城市。”
已经算是半个大陆司法人的蔡文彬,这么多年的两岸代理,也有许多带给他触动的经历。这之中,让他最难忘的,要数今年5月份,他顺利地帮一个大陆配偶夺回孩子的监护权。“在一两年前,有一对跨越两岸的夫妻离婚了,孩子的监护权本来是归大陆女方所有,但男方以护照到期要重新办理为由,将孩子带到台湾,不让他回来了。小孩子被带走后,女方非常难过,每天几乎是以泪洗面,一开始,她来找我咨询,表现出的,是对台湾司法的执行没有信心,她说,家里人和周遭友人也劝,就算花钱打官司也没用,孩子是不可能要回来的。但我还是一直给她打气,给她信心,告诉她孩子肯定能回来。最后我的确顺利地以诉讼方式把孩子的监护权争取到,并且把孩子顺利地从台湾送了回来。”蔡文彬说,当他把她的孩子顺利从台湾带回来,刚出机场,等候已久的孩子母亲就迎上来,那母子两人相拥场面,让他觉得既感动又难忘。“虽然律师作为一种职业,是要赚钱的,但能够帮一些弱势群体去获得他们的权益,也是一件又意义的事,会让人很有成就感。”

由 廣和兩岸法律事務所發表│點閱次數(12124)